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日部分整改任务已通过市相关委办局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市整改办将按程序销号(联系电话:0471-4612682)。
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日部分整改任务已通过市相关委办局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市整改办将按程序销号(联系电话:0471-461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