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店拆除后,洗车的污水再也不满街横流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村民看到原来的洗车店变成了小商店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位于大青山南麓,大部分辖区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这里空气清新,风景秀丽,每逢节假日,都会吸引不少游客驱车来游玩。随着游客车辆的增多,个别村民偷偷开起了洗车店,这些洗车店不仅未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还将未经处理的洗车污水直接流溢至洗车店前门的道路上。
在一次办案归来的途中,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看到这一情形,开展了走访调查,发现洗车产生的污水中含有清洗剂及车身泥沙、油污等污染物,直接排放将会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同时污水横流与周边滞留的车辆也对市容环境和行车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文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要求从事车辆清洗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立即针对这一情况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2份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积极行动,展开全面细致地排查,共发现沿山范围内9家洗车店正在营业,其中7家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3家为加油站配套设施,3家为个体经营店,1家为流动洗车店),随后依法责令这7家洗车店停止营业,拆除所有的洗车设备,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
在检察机关的跟进督促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全力配合下,该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污染隐患已被消除,回民区攸攸板镇环境卫生也得到了有效保护。
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是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确保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与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单位合力提升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以点带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沿山范围内洗车店进行了全面排查处理,依法拆除关停了违法开设的洗车店,保护了乡村生态环境卫生,为周边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