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闻网2月8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 (记者 苗青)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在2021年春季学期使用。按照《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我市下一步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在初中一年级、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至六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在初中一至三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工作方案》要求,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强化师资保障,强化教材保障,强化教学管理,完善联动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