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印发通知,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疫情防控

近日,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全力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进一步严格落实工业企业返工疫情防控措施。通知要求,除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一律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开(复)工。同时要求,各企业复工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医用口罩、消毒液、体温仪、洗手液等物资购置。开工前需开展疫情隐患排查,对厂区开展彻底的环境清扫和预防性消毒;开工后视急需订单的生产要求,最大限度地控制复工人数,且复工人员中不得有疫情重点地区或两周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

各企业要加强开复工员工管理,必须严格排查全部员工出行轨迹,核实员工的户籍、住所等信息建立全部人员“一人一表”等级制度,企业必须全面排查员工情况,及时掌握返工员工动态,掌握返工员工春节期间行程、目前所处地、健康状况。(伊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