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云塔娜,女,11岁,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第二小学五年级学生。
奥云塔娜在暑假去水世界玩耍中捡到了一部新手机,听到广播里播报有人丢了一部手机,她立即将手机交到了工作人员手中,机主如约给她拿出500元钱作为回报,奥云塔娜却拒绝了,说这是她应该做的。她始终将重信守诺摆在首位,只要她答应了别人的事,就算再大的困难,她也一定办到。有一次,奥云塔娜和妈妈去看电影,电影散后赶上下大雨,却没带雨伞,电影院的工作人员拿出“无偿提供”的雨伞给奥云塔娜,第二天一早,奥云塔娜便将雨伞归还,工作人员说:“这项服务开展很久了,她是第一个把雨伞送还的”。同时,她还是雷锋式的好少年,学校的文明之星,小小画家,全校最美少年,连续获两年县级“三好学生”。